2021年“关爱希望、助学圆梦” 高考录取大学新生资助活动实施方案
2021-08-03 09:04:10   来源:   评论:0 点击:

资助家庭困难大学生工作自2000年在我市启动实施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爱心人士的热情支持和积极参与,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更好地助力今年高考录取的家庭困难学生实现“成才梦”,市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体局、市融媒体中心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2021年“关爱希望、助学圆梦”高考录取大学新生资助活动。

一、活动目的
本次“关爱希望、助学圆梦”高考录取大学新生资助活动统筹市关工委“关爱助学”、市总工会“金秋助学”、团市委“希望工程”、市妇联“爱心妈妈”、市教体局“圆梦行动”、融媒体中心“媒瑰之约、助学行动”等六项活动共同开展,旨在全社会倡导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道德风尚,营造团结友爱、互助共进的良好氛围,共同关注家庭困难大学生,帮助他们顺利走入大学校门,实现求学梦想,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资助对象条件
1、2021年高中毕业,当年被国家统一招生考试本科高校录取的滕州户籍的新生(不包括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免费专业);
2、建档立卡系统内脱贫户(享受政策);
3、低保家庭或收入不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50%的低保边缘家庭;
4、上年或今年享受当地医疗救助或临时性救助的突发性大病家庭;
5、因其他原因家庭确有困难的。
符合上述第1条,同时符合第2、3、4、5条之一条件,且没有获得其它助学金资助的可申报。同等条件下,孤儿、单亲、残疾人子女(含本人残疾)以及建档立卡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家庭子女优先。
 
三、活动时间和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8月15日)
市关工委等七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解任务,达成共识。同时联合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共同推进活动开展,真实宣传家庭困难学生自强不息、艰辛求学的生存状况,吸引各界关注,激发社会各界和爱心人士积极献爱心,扩大影响,形成规模,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助学金发放仪式后,将征求社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同意,统一在滕州日报刊登捐资的社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名单,并颁发捐资荣誉证书。关工委电话:5502716。
 
2、申报审核阶段(8月15日——8月20日)
属资助范围的大学新生,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对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进行实地调查,经查属实后由学校统一到市教体局思政科领取《滕州市2021年“关爱希望、助学圆梦”高考录取大学新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在规定时间内将身份证、个人申请书和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复印件、低保证等有效证明家庭困难的材料(一式两份)一并报学校,学校审核把关后于8月中旬报市教体局,市教体局根据所能资助人数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市关心下一代工作服务中心。市关工委等七部门对申请资助学生进行核实后,由发起单位集体审核,提出拟资助名单,确定最终人选。
 
3、资金筹措阶段(8月1日——8月20日)
这次活动资金筹措分两部分:一是由联合单位的各部门共同筹资解决一部分;二是各单位充分调动社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倡导社会力量共同关心关爱家庭困难的大学新生,定向募捐一部分。在资金筹措过程中将不定期召开情况调度会,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市教体局具体负责大学生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为这次活动及时提供被资助学生名单。每位通过审核的受资助大学生将获得4000元助学金。
 
4、助学金发放阶段(8月下旬)
市关工委等七部门将适时举办2021年“关爱希望、助学圆梦”大学新生助学金发放仪式。所有被资助学生通知及座次安排由市教体局和市关工委负责组织;所有社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由市关工委和各单位负责通知;学生发言材料把关和发言人确定均由市教体局负责,社会爱心企业或爱心人士的发言由市关工委确定并负责材料审核把关。
 
四、资助形式
这次资助活动本着“谁出资谁发放”的原则进行,市关工委等七部门的作用是牵线搭桥,不管理资助资金。采取集中资助和分散资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出资4万元以上的,资助人数超过10人的企业或个人由市关工委直接为其提供学生名单,如有要求可以由市关工委等部门统一组织学生赴企业接受资助;对出资4万元以下的,资助人数不超过10人的由市关工委等七部门组织集中资助,资助学生可由爱心企业或爱心人士“一对一”进行帮扶。两种方式均在征求社会爱心人士及企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实施。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活动由市关工委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市委老干部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体局、市融媒体中心等部门支持配合,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形成互动。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按照各自分工切实抓好落实,确保今年的助学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扩大资助范围。各镇(街)关工委也要按照这次活动要求,高度重视,积极在本镇(街)范围内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参与到活动中来,每个镇(街)原则上资助不少于5名大学生,资金自筹,并将活动总结于8月25日前报市关心下一代工作服务中心。
3、拓宽筹资渠道。要积极争取社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的重视支持,鼓励更多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与困难家庭子女结成帮扶对子,帮助其完成学业。
4、努力营造浓厚的助学氛围。各单位和新闻媒体要发挥各种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宣传贫而意坚、勤奋好学、自强不息的困难大学生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关爱学子、重视教育、热心助学的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更多的社会有识之士参与到助学活动中来,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重视助学活动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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