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维修别忘了“修一次记一次”
2013-05-25 09:40:29 来源:滕州在线 评论:0 点击:
多位市民反映,他们购买的家用电器出现质量问题,经过二次维修后,效果依然不太好,消费者要求商家调货或退货,但遭到拒绝。
近日,多位市民反映,他们购买的家用电器出现质量问题,经过二次维修后,效果依然不太好,消费者要求商家调货或退货,但遭到拒绝。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消协。“消费者在接受商家维修服务时,往往忽略让商家完善维修记录这件事。”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曾接到部分市民的投诉,称家电二次维修后,想调货或退货,但由于商家不承认商品进行过二次维修,消费者也无法提供二次维修的记录凭证,导致维权受阻。
针对家电维修时应注意的事项,记者采访了市消协秘书长张军。“维修前,维修人员要履行告知义务,在提供具体服务时要事先告知商品哪个部位出现了故障,以及各项服务所需的费用等情况,由消费者决定是否维修。”张军表示,消费者应该向维修人员索要商品维修凭证或要求其填写维修记录,以便日后维权掌握有力的证据。
记者了解到,维修记录应包括维修前的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维修后的质量状况三个方面,并应详细记录送修时间、维修完成时间、维修部位、更换部件的名称型号、维修人员信息、维修费用等相关信息。 (记者 林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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