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单位分支机构:
滕州市大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二分公司行政章(编号:3704810014371)、财务章;
滕州市大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三分公司行政章(编号:3704810014372)、财务章;
滕州市大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五分公司行政章(编号:3704810014374)、财务章;
滕州市大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六分公司行政章(编号:3704810008541)、财务章;
滕州市大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永兴分公司行政章(编号:3704810014455)、财务章(编号:3704810014456);
滕州市大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明东分公司行政章(编号:3704810014454)、财务章(编号:3704810005331);
滕州市大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九分公司行政章(编号:3704810014376)、财务章;
滕州市大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业分公司行政章(编号:3704810017521)、财务章(编号:3704810017522);
滕州市大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韩桥分公司行政章(编号:3704810011528)、财务章(编号:3704810011529);
滕州市大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鑫源分公司财务章(编号:3704810017649);
滕州市大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明西分公司行政章、财务章;
滕州市大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一处行政章(编号:3704810014377)、财务章;
滕州市大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二处行政章、财务章;
滕州市大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处行政章(编号:3704810014378)、财务章;
滕州市大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四处行政章(编号:3704810014379)、财务章;
滕州市大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何庄分公司行政章(编号:3704810004525)、财务章(编号:3704810004526)等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滕州市大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0日